六安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入围人选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六安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入围人选予以公告。
特别提醒广大报考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的任何考试辅导培训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无关。
一、资格复审及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入围报考者本人于4月15日8:30-17:30、4月16日8:30-12:00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佛子岭中路160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网上确认并缴费,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和网上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的报考者,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六安先锋网,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考者备份留存)。
2.学历、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6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需盖章)和有关证件材料(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注册的学生证等)办理资格复审(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经所在院校同意报考后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至202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还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202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需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简称“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③“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⑤“退役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及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2.学历、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⑥“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截至2026年7月)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026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26年1月15日)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面向本市(县)户籍,录用后需签订5年内不得流出本乡镇的协议”职位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本市(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县)户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县)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26年1月15日)户籍已迁入本市(县)。
6.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需根据其身份,提供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档案存放证明等材料(承诺书见附件,档案存放证明可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s://www.ahggzp.gov.cn/ww/wwcaindex.html),进入“人事档案”业务模块自行下载打印)。
7.报考人武专干职位的退役军人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8.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职位的,还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总支、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缴费确认及面试
1.面试时间和职位:第一阶段:4月25日至27日,面试乡镇级职位和部分县级职位(不含公检法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第二阶段:5月16日至18日,面试市级职位、公检法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和部分县级职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两个阶段职位的资格复审同时开展。
2.缴费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应当场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4月20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3.面试通知书打印:第一阶段面试报考者在4月23日12:00至24日17:30,第二阶段面试报考者在5月14日12:00至15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考生在考试录用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六安先锋网(https://www.laxf.gov.cn/),后续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564-3379202、3379011
附件:
1.六安市2026年度考录公务员非警察职位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2.六安市2026年度考录公务员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入围人选名单.xls
六安市公务员局
2026年4月13日
附件3
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
一、报考者须携带《安徽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不按时报到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须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注意事项和要求。如有心脏病、怀孕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测评的,应提前与市公务员局联系,以免发生意外。测评期间,报考者须接受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参加测评时,着装不作统一规定,以运动类服装为宜。
三、测评前,报考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件交工作人员核对,按分组方式抽签确定测评顺序,并在指定位置候测。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注意安全,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情况发生。测评开始后,报考者由工作人员按顺序依次引入指定位置,进入后须说明测评顺序号,并将顺序号牌挂在胸前,不得介绍本人姓名。其中,测评当月年龄31岁(含)以上的报考者应提前主动说明。
四、报考者完成一个测评项目后,当场宣布成绩。各项目成绩经裁判长签字后,由报考者签字确认。经报考者签字确认的成绩为有效成绩。报考者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裁判长签字并注明情况后,视为有效成绩。
五、体能测评的项目和合格标准按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六、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报考者测评期间,如有问题可现场咨询或申诉、投诉。
七、报考者的食宿等费用自理,请自行带足干粮和饮用水。
附件4
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本人承诺,系 年 月从 (学校名称)毕业。 年 月,本人档案派遣/保留至
(高校、人才市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本人承诺在安徽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时,符合公告中“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下列情形:(请在以下符合的选项前打勾,如有涂改,承诺书无效):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如有社保请说明原因)。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
□(4)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完整,如有虚假、隐瞒等情况,本人愿承担违反人事考试纪律处理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关于 考生购买社保的情况说明
本人因 原因,由 (单位名称)为我购买了社保,该社保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该社保目前 (是否仍在缴纳)。本人承诺未落实工作单位,所交社保与工作无关。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完整,如有虚假、隐瞒等情况,本人愿承担违反人事考试纪律处理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